一对一帮扶捐赠明细表
姓名
捐赠金额(元)
捐赠日期
曹明
300
2015年3月
曹丽
曾琦
范伟
2,800
黄骥
200
李刚
1,000
丁馨艳
500
欧阳晓希
易芳
2,000
易阳
3,600
刘然
彭知情
邓植中
2,400
林楚钦
李倩
王小月
刘利桦
韩丽丹
63.89
max
55.08
王双全
800
张伟宏、沈文宏夫妇
赵晨惠
合计
31518.97
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
2015年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员工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信息,提高基金会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促进基金会规范运作,现依据《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基金会在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秘书处是全基金会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基金会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具体负责基金会信息公开相关事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内部监督管理体系,切实保障会员及员工权益,回应和满足员工的意愿和需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基金会应明确会员及员工表达意见/申诉的权利,并公示处理意见/申诉的规定及程序,帮助其了解提出建议和申诉的途径及有效步骤。 第三条 所有意见/申诉的处理跟踪均须记录在案,当事人不方便填写《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意见收集/申诉表》的,由秘书处负责归档管理,作为基金会检讨内部管理及服务质量改善的依据。第二节 提供意见/申诉的途径第四条 公开提供意见/申诉
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人事管理制度
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项目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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