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机构信息公示 >> 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获得2020-202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详细内容

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获得2020-202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深财法〔202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联合确认,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获得2020-202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特此公告。

image.png

深圳市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pdf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1日

 


公开透明
更多
  • 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信息公开制度

    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员工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信息,提高基金会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促进基金会规范运作,现依据《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基金会在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秘书处是全基金会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基金会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具体负责基金会信息公开相关事

  • 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意见收集及投诉处理机制

    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意见收集及投诉处理机制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内部监督管理体系,切实保障会员及员工权益,回应和满足员工的意愿和需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基金会应明确会员及员工表达意见/申诉的权利,并公示处理意见/申诉的规定及程序,帮助其了解提出建议和申诉的途径及有效步骤。 第三条 所有意见/申诉的处理跟踪均须记录在案,当事人不方便填写《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意见收集/申诉表》的,由秘书处负责归档管理,作为基金会检讨内部管理及服务质量改善的依据。第二节 提供意见/申诉的途径第四条 公开提供意见/申诉

  • 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 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人事管理制度

    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人事管理制度

    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人事管理制度

  • 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项目管理机制

    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项目管理机制

    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项目管理机制

技术支持: 壹起成长 | 管理登录
seo seo